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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生

113學年度第1學期校際選課-本校生

相關資訊(必讀):

流程

辦理期間

簡  要  作  業  說  明

申請
8月30日()上午9時
9月18日(三)下午5時
1.基本資料維護:填妥個人連絡電話及e-mail帳號;研究生需提供指導教授姓名。
2.填寫外校課程資料:填寫課程基本資料及檢附課程大綱,供認抵學分單位審核。
審核
8月30日()上午9時
9月23日(一)下午5時
3.課程審核:請隨時留意審核狀態,避免未收到通知補件訊息,影響您的申請時程;審核單位包含指導教授(研究生專屬)、系所、學分認抵單位(非本系所)及教務處(包含註冊組、課務組及教務長)。
上傳完成選課資料
8月30日()上午9時
9月30日(一)中午12時
4.核准課程:下載列印校際選課同意書後,持本證明書赴外校選課;完成選課後,請上傳他校選課表件,以供課務組審核。
5.完成校際選課明細:課務組審核他校選課表件」完成後,校際選課所有程序結束。
規  定
校外選課條件:
  • 以選讀時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但。但學士班 94 年次以後役男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者或其他特殊情形(應屆及延畢生),申請時陳述原因並檢附相關衝堂證明,經相關單位同意後,得至他校選課。)
  • 以該學期修讀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為限(但服役彈性修業者延畢生及研究所學生除外)
  • 上課時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本校所選修科目時間衝堂。
  • 至校外選課應先取得本校核發之校際選課同意書。
本校與他校校際選課收費互惠原則
(實際收費金額依開課學校最後審定為主)
  • 本校學士班學生至中山、中興、中正等大學選課,除重修、延畢、教育學程及專班課程外,免收學分費。
  • 本校學生(含學、碩、博士班)至南藝大選課,除教育學程及專班課程外,免收學分費。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開放本校學生修課之課程明細(請點選):前列課程完成校內(成大)校際選課申請流程即視同完成該校選課程序,無需再至南藝大辦理選課,故於申辦系統「(4)核准課程」的『上傳至他校選課完成表件』處請上傳前列公告課程檔案,以示完成選課程序;但若您選修非前列課程,仍需持本校校際選課同意書至南藝大辧理選課程序。
退選
1.先完成開課學校退選(停休)程序。
2.於本校退選開放期間至選課系統辦理。(詳見線上退選操作說明第十一點)
連絡方式
*請以e-mail為優先連絡方式*
聯絡人:課務組許小姐(分機50157)。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