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教學課程申請
一、遠距課程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申請收件至112年4月12日(星期三)
- 重要提醒:
- 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已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而未超過二分之一者,學校應將校內遠距教學課程開設及品質確保之相關規定報本部審查核准後,始得開設。(碩博士班須特別留意本項規定)
- 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
-
相關法規
-
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教育部108.3.29)
-
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105.12.15)
-
本校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要點(106.11.22)
-
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111.8.25)
-
教育部制定「教育體系遠距教學之資訊安全指引」(111.1.18)
-
-
院系課委會審議參考資料:「大專校院遠距教學課程與教學實施檢核參考規範」及附錄之「各系所遠距教學課程檢核表」
三、遠距教學計畫書公告: